汽车安全玻璃 / 安全带等在列!CCC 认证模式调整:5大类16 种产品 2027 年起需持证书上市
时间:2026-01-08 来源:汽车供应商网 作者:资讯部
【汽车供应商网】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通过优化认证模式强化 CCC 认证的安全底线作用。
此次调整并非改变 CCC 认证目录范围,而是优化部分产品的认证方式 —— 将原有的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改为第三方机构认证评价,通过外部监管进一步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本次调整涉及的产品涵盖多行业场景,具体包括:
电路开关及保护 / 连接装置(熔断体);
小功率电动机(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
电焊机(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为降低企业衔接成本,公告明确了阶梯式实施节点: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认证机构启动 CCC 认证委托受理,可采信企业原有自我声明结果换发证书,同时停收新的自我声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企业需完成 CCC 证书转换并注销对应自我声明(已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相关产品必须持 CCC 证书并标注标志方可上市,原有自我声明将被统一注销。
6 个月的过渡期既保障了监管升级,也为企业预留了调整空间。涉及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及时对接认证机构,利用过渡期完成证书转换,避免影响后续产品销售。
这一调整既提升了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又通过采信已有自我声明减少企业重复成本,实现了监管效能与企业便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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