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供应商网】最新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主要变化有: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其中涉及汽车领域新增项目包括:
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方面,新版《目录》新出现了热管理及控制系统,含电动压缩机、冷媒组合阀、电子水泵、高效静音电子冷却风扇、高效鼓风机、新能源车集成化模块,以及锂电池铝塑膜等。在中西部目录中,吉林省增加了“汽车线束加工技术开发与产品生产”条目;湖南省新增了“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控制系统研发、制造,含电驱热管理系统,电池热管理系统以及乘客舱热管理系统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条目等。
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全国目录中除了原有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新增了智能摄像头。在中西部目录中,黑龙江新增了“汽车电子组合仪表”等条目;湖北省新增了“自动驾驶控制系统及其关键件和零部件”条目等。
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在内的先进技术,意在提升供应链水平,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特别是在近两年发生的汽车芯片短缺背景下,有针对性地强调了汽车芯片产业链中的所需内容,如高性能光刻胶开发、生产等,有的放矢,目标清晰;
二是分别利用全国目录和中西部目录,持续引导外资投资方向,进一步丰富了芯片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等内容。
三是结合我国近年来汽车产业、市场发展新格局,持续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优势汽车零部件产业。如黑龙江、湖北等地新增了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所需的汽车零部件内容等。
明确三大外商优惠措施:
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免征关税;
二是鼓励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
三是在中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还可进一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